广州“轨道+物业”的前世(四):第一颗雷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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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秋某一晚的新闻联播把农民市长惹火了。(据说)他连夜把XX局局长(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叫过去训了一通: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不向市政府通气就捅到中央电视台?
据看过新闻联播的同事描述,XX局领导对着镜头义愤填膺地说“地铁搞强拆,把文物保护单位黄家院(也叫黄家祠)给拆掉了”。而据知道内情的人士分析:XX局将黄家院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没有和规划局共享信息,规划局划地铁工程用地红线时把黄家院划进去了;荔湾区政府按照其和市政府签订的地铁工程用地拆迁安置承包责任状拆平了黄家院所在的这块地;有人发现拆下来的物料不寻常,就联系了XX局,于是XX局知道内定文物保护单位被拆掉了,就匆匆忙忙把电视台找来,抢先把文物被拆的责任归到地铁搞强拆上去,目的是为了甩锅。
我认同知情人士的说法。
黄家院所在地块属于市规划局(以地铁工程用地名义)划拨的32块沿线物业开发用地中的一块,但不属于首批24个公开招商地块范畴;虽没有规划设计要点,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通知书、拆迁通告是齐全的。按照陈家祠站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将这块地拆平作为施工用地,于是就纳入了荔湾区政府的地铁工程用地拆迁安置承包责任状。在市政府集中和各区、委、办、局签订地铁工程用地拆迁安置承包责任状的前一晚,我还仔细核对过各个责任状的拆迁范围和依据。因此,黄家院被拆掉的责任完全不在地铁公司,也不在具体承担拆迁安置工作的荔湾区政府。很有可能是XX局把黄家院内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却没有和规划局、国土局共享信息(也可能是XX局把文件抄送了规划局,而划用地红线的经办人或审批人没有查到或注意到——毕竟那时还没有规划信息系统,检索信息不容易),以至于出现了这一纰漏。所以,查出第一责任人应该是不难的事情——如果真要去查的话。
黄家院(浅红色)所在地块(现为陈家祠广场的一部分)
黄家院被拆事件标志着:1号线沿线物业开发因为基础研究和前期筹划不足而未能预先排掉的“雷”开始爆了。
第一颗雷就是“忽视了历史建筑保护”。
印象中,那时工作小组从没讨论过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话题。据我步行查勘所见,梁高屋阔但已破旧失修的黄家院作为一间工厂使用,但好像工厂也已经没什么业务了;与黄家院一巷之隔的陈家祠(记得那时有报纸报导过有一个法国美女迷上了陈家祠,花了七年时间把陈家祠研究透了,并用法文写了一本《陈氏书院》)那时是被广州复印机厂和广州市第32中学占用——虽然陈家祠已于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发生黄家院被拆事件后,规划局和XX局突击对沿线物业开发用地进行了复核,从用地红线内剔出一批需要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其中,名头最大的是万木草堂。
万木草堂位于中山四路长兴里3号,原名“邱氏书院”,建于1804年(清嘉庆九年)。1891年(光绪十七年),康有为租借“邱氏书院”创办了万木草堂,聚徒讲学,宣传改良主义思想,成为戊戌变法策源地。万木草堂所在地块本身不大(4306平方米),剔出万木草堂再扣除对万木草堂的保护距离后就没什么房地产开发价值了(当时这块地还没落实合作伙伴)。这块地后来被市国土局以闲置土地为由收回。2019年10月7日,万木草堂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万木草堂(浅红色)所在地块(可看出征地红线修改的痕迹)
其他被剔出用地红线的历史建筑有:XX武馆遗址(多宝路)、XX当铺遗址(华贵路)。此外,据被拆迁户反映,位于农讲所站西北一物业开发地块内的一间旧房曾作为八路军驻粤办事处;不过由于房子已经拆掉了,也就不了了之。
历史也很悠久的艳芳照相馆和惠如楼则无法逃过被拆的命运——本身就位于中山五路规划道路红线内,即使地铁建设不拆,道路扩宽也要拆。
艳芳照相馆于1912年在香港皇后大道中创办,随后在广州中山五路(原名惠爱中路)设广州“艳芳”分店,时称“省港艳芳照相店”,在穗港澳和海外侨胞中享有盛誉。诸多名人如孙中山、鲁迅、李济深等,都曾到这里留影;更为老百姓记录下众多温馨、幸福的瞬间。1995年,艳芳照相馆拿到弃产补偿后迁到光塔路,很快客源大幅减少,终于泯然于市了。
(左)艳芳照相馆(1992年);(右)鲁迅等人艳芳照相馆留影(图片来自网络)
惠如楼创办于1875年(清光绪元年),是广州历史最悠久的茶楼之一,也是公认的城市标志之一(不少电影在此取景)。百多年来,惠如楼虽历经沧桑,仍把一份“惠己惠人素持公道,如亲如故长暖客情”的情致韵味发挥到极致。1995年,惠如楼拿到弃产补偿后搬迁到三元里广花路,后于1997年结业。百年茶楼最终难免“百载风流成往事”,令人唏嘘不已。
惠如楼
如果说惠如楼被拆是个悲剧,那么,投资惠如楼所在地块的K集团的垮掉则是一个更让人久久垂泪的悲剧。
这个地块占地0.9公顷,计划耸立起一座设计理念超前的标志性建筑物。应该说,该项目的设计很具气势,如能开发成功,必成为城市中心区的瑰丽景观。
和地铁公司成立项目合作公司后,K集团先后投入1.5亿元,完成了一半用地面积的拆迁,及时满足了地铁公园前站施工的场地需要,并修建了车站进入该地块的风道和风亭。
该地块于1994年底完成一半面积的拆迁后,发现三代(始建于东汉、晋代扩建、南朝再扩建)古城墙遗迹,拆迁工作被迫中止。随后,XX部门和K集团就如何处置该遗迹进行了长达数年的争论:XX部门认为该遗迹十分有价值,应该在原址原状保留,该地块也就基本上失去了开发价值,K集团当然不愿意,而XX部门又不可能对K集团的前期投入给予赔偿;K集团提出将遗迹迁移或迁移后待项目建成后再回置于新建筑物大楼的地下室,开辟为展览专区,而XX部门认为这样破坏了文物的原貌。
几经反复,K集团提出的先迁后回置方案曾在市领导的协调下,几方达成共识。但刚开始将共识付之实施,有关机构决议要在包括该地块在内的地段重建古书院群,该地块再次中止拆迁工作,要待书院群保护复建方案审定后再决定如何进行继续拆迁。直到2004年秋书院群保护方案才算正式出台。这一次中止又“止”了五年!为不损害古城墙遗迹,只好用沙子将遗迹覆盖。
数年过去,K集团现金流断了,银行贷款成为不良贷款,被从贷款银行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自此,一家很有进取精神的开发商因此项目的拖累垮掉了;一个很有抱负的企业家因理想破灭而郁郁寡欢;一段被XX部门视若宝贝的三代古城墙至今仍默默地躺在沙层底下。
至今,仍记得K集团董事长咬唇不语仰脸滴泪的那一瞬间!
再回到黄家院被拆事件。当时,农民市长连夜协调,让荔湾区把从黄家院拆下来的梁、柱等构件移交XX局后,这件事就算了结了——毕竟拆迁单位没有错,而且房子已经全拆了。1号线通车后,黄家院所在地块闲置了很长一段时间后被规划为陈家祠广场的组成部分。十年后,某大学从事岭南建筑保护研究的某大教授对媒体说:“广州地铁擅自毁掉文物保护单位黄家祠”,并且“施工部门拒绝把黄家祠的构件交给文物部门,直到广州市政府干预”,“他们才把这些交给文物部门,放在陈家祠保存”,“此外没有其他惩罚措施”。这就有点过了——拥有行政许可的拆迁行为怎么能说是“广州地铁擅自毁掉”?看到他如此不顾事情的是非曲直信口开河,我不由得也愤慨起来:你早干嘛去了?为什么不早点去推动完成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为什么不早点去督促XX局在黄家院门口挂个牌子?你要真的心疼文物,为什么不先动员占用黄家院的丝绸印花厂迁出去?
如果某大教授能够推动下列文件提早二十年颁布,黄家院或许能避免被拆的命运:
2013年,《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颁布实施;2013年,广州市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2015年,《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通过表决;2016年,《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公布;2019年,《广州市骑楼街保护利用规划》颁布实施。